今天给各位分享清澜山国际学校教师子女入学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清澜山国际学校小学寄宿进行解释 ,如果不能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可以联系招生老师就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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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子女是否有权利上自己的学校?
教师子女能上自己的学校 。
新生入学需要办理手续:
1、根据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身份证姓名只能是其户口“姓名”内容 ,不能制作“曾用名 ”等其他名称,因此请同学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制作身份证,是以本人户口为依据。
因此户口迁移证所填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学籍资料所填内容相同 ,以免对您在校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其姓名 、年龄等户籍内容一般不予更改。
2、被录取的新生户口办理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经派出所审验合格后 ,签发户口迁移证 。迁移证内各项内容必须填写,不许有空白项,身份证号码齐全。
就近上学:
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 ,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 、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 ,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
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 ,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 。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img]在编教师子女入学政策
法律分析:不少学校对于教职工子女入学有优惠政策,教师子女可到父母所在的学校或附属小学上学。不过有些城市规定教师子女上学要按照当地入学政策执行 ,取消了教师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比如说大连教育局规定,从2018年秋季开学起,教师子女择校不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 ,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 ,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 ,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 、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
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 、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教师子女上学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目前的话国家是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的, 因为教师也是和其他的职业一样的 ,因此没有特殊政策 。
子女上学要遵守《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 、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扩展资料
一个国家的民主生活从教育层面上说就是要建立在教育机会均等、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的基础之上,同时国家会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障 。义务教育是一个国家建立民主生活的基础和工具。义务教育既可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又可以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在经济落后地区 ,经常会因为各种条件的限制,儿童和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侵犯,所以 ,作为国家的公民,接受义务教育必须由国家政府给予强制的保障措施 。实施义务教育从法律上维护了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也要求公民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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